立行立改 务求实效 ——我院召开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措施通报会 2014年4月29日下午,我院在阶梯教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措施通报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岩主持,学院领导班子、科级以上干部、全体班主任和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在通报会上,针对第一阶段全院师生提出的104条意见建议,董岩副书记、马永军副院长、刘国生副院长与吴树会副院长分别就各自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措施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明确了分管责任人、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监督主体。 霍龙书记对本次通报会做了总结,并对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三明确一监督”,保证解决问题,即: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落实监督主体。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要从学院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师生意见和建议,把抓整改作为对业务工作的有力推动,把抓整改作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主动整改落实。三是坚持整改标准,切实解决问题。整改落实要以师生是否满意,问题是否切实解决为标准。整改要严、要实,“严”就是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格的要求,不能降低标准,不能放松要求;“实”就是整改要有实际行动,要取得明显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不能敷衍了事。四是注重举一反三,提升管理水平。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从具体一点联系学院整体,从一个问题的解决联动其他工作的改进,使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常规化、制度化。五是加强检查监督,保证扎实推进。监督主体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监督,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学院不定期听取监督部门的汇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必要时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 张中旭 供稿)
2014年4月30日
|